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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清泉年产10000吨2-甲基呋喃(副产700吨2-甲基四氢呋喃)技改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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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2-甲基呋喃(副产700吨2-甲基四氢呋喃)技改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2-甲基呋喃(副产700吨2-甲基四氢呋喃)技改项目

项目建设地:滨海县沿海工业园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南北厂区内

项目概况: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利用原有项目生产车间、设备、仓库、公辅工程),调整部分原辅材料,新增部分生产设备,新增安全环保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委托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到委托后,即进行了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在此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提交建设单位,供环保部门审查批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张俊

联系电话:1980263825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蒋工  0515-8828830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 预测、公众参与调查、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进行工程现场勘查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公众对建设项目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其它意见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2-甲基呋喃(副产700吨2-甲基四氢呋喃)技改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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